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和《转发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皖科智秘〔2020〕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拟推荐的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应为学校内部二级单位,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 拟推荐的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应为本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或管理人员,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截止到2019年11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不推荐处级及以上的个人。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请申报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请申报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并于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焕林
联系电话:13966676988
E-mail:zhouhl@hfut.edu.cn
科研院 校科协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