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团结引领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进程中创新争先,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共同设立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表彰奖励在我省创新争先行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团队。
根据《关于评选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的通知》(皖科协组【2018】2号)文件精神,对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1. 个人奖25名。奖励一线在职、做出突出贡献的我省科技工作者,对其中5名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授予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章,其余20名授予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状。处级人选比例不超过20%。
2. 团队奖5个。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我省科技工作者团队,授予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牌。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5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我省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做出重大贡献。
2. 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 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省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三、我校名额
我校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3名、团队奖候选团队2个。
已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奖章和奖牌的个人和团队,不再推荐。
四、工作程序
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公示后报学校。
学校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公示后报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表彰奖励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
推荐对象材料暂包括:1. 《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个人或者团队)纸制版一式6份;2. 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正式候选对象的上报推荐材料将按要求另行补充完善。
请各相关单位3月30日前报送推荐对象材料纸质版到学术会议中心科技服务大厅,并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ouhl@hfut.edu.cn,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联系人: 周焕林 王 菊
电 话:62901123 62901113
人事部 科研院 校学术委员会 校科协
2018年3月22日
详细信息可参考安徽省科协网站的通知:
附件1.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doc
附件2.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