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通知

发布者:周焕林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95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现就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和在全国“科技三会”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全面推进学会会员结构、办事机构、人事聘任、治理结构、管理方式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学会凝聚力不够、活力不强、组织松散等突出问题,加强省级学会与市县级科协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学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以下简称“四服务”)能力,真正把学会做实做强做好,真正使学会成为科协的组织基础,学会工作成为科协的主体工作。

  

二、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

  

(一)规范学会机构设置。省科协制定《安徽省科协省级学会组织通则》,指导各级学会加强组织建设,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各级科协指导所属学会设立规模适中的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权责明晰的监事会、实体化的秘书处,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和学会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

  

(二)加强学会分支机构建设和管理。各级科协建立健全所属学会分支机构备案制,引导学会规范分支机构设置,加强分支机构管理,督促分支机构依法依章办事,努力做到类型、数量合理适度,管理依法合规,打造创新发展、充满活力的分支机构。

  

(三)探索对学会分类管理和指导。各级科协依据学会学科领域、发展状况等,按照一流学会创新争先树典型、一般学会提档升级谋发展、后进学会找准差距补短板的原则,指导所属学会创新发展。

  

(四)推动学会联合体建设。省科协鼓励引导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省级学会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成立学会联合体,促进学会集群发展,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指导制定学会联合体章程,建立平等、民主的运行机制,推动学会联合体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三、全面改革学会治理方式

  

(一)推进学会机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各级科协指导所属学会制定实施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督促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优化学会领导人员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主要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一般应为三分之一以上;督促学会定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指导学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学会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年中进度检查、年终工作总结等工作推进制度。

  

(二)推进学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科协督促指导所属学会建立健全办事机构人事、财务、档案、监督、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完善学会办事机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学会社会化服务良好行为规则,为学会依法依章程办事提供制度保障。

  

(三)推进学会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各级学会以增强学会办事机构基础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行学会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建立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挂靠单位与学会权责关系,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加快学会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动秘书长职业化,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四)强化学会兼职人员管理。各级学会制定学会兼职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兼职不等于业余的意识,调动激发兼职人员尽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进一步优化会员结构。各级科协支持所属学会重点发展个人会员,鼓励单位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学会,鼓励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发展会员,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广泛吸纳大学生、研究生等学生会员,扩大学会会员的覆盖面。

  

(六)强化学会的会员服务意识。各级学会制定会员分类服务管理办法、会员服务标准和联系服务制度;健全个人会员入会申请审批制度、注册制度和会费收缴制度;制定会员行为规范,严肃会员纪律;强化学会的会员服务意识,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直接联系。

  

四、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一)加大扶优促强力度。省科协继续实施提能力强学会行动计划,培育支持一批示范省级学会和特色省级学会,进一步提升学会“四服务”能力。研究制定省级学会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鼓励支持省级学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将对省级学会的支持与考评和评估结果挂钩。

  

(二)建立学会优胜劣汰机制。各级科协鼓励支持新兴学科领域成立新的学会;接受符合条件的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作为科协团体会员;改造提升“虚、弱、散”学会,整治“休眠”学会。对改造整治后仍不合格的省级学会,省科协依法依规按程序解除业务主管关系或取消团体会员资格。

  

五、合力推进学会改革工作

  

在省科协党组领导下,省科协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工作。省科协学会部作为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学会改革的工作指导、过程跟踪和进度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各省级学会要充分认识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由理事长负责的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及时召开理事会会议专题研究学会改革,制定学会改革工作方案并于6月底前报省科协。要细化任务分解,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所有省级学会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相应改革任务。

  

各市县级科协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改革所属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学会改革工作的良好局面。

  

  

附件: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主要任务清单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主要任务清单.doc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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