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安徽省科技社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周焕林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318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安徽省科技社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7424日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科协党组

2017425



关于加强安徽省科技社团党的建设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党对科技社团的领导,促进省、市、县(市、区)科协(以下简称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办发〔201563号)和《安徽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用一两年时间在社会组织中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科协所属学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是中央和省委交给科协组织及所属学会的重要政治任务,是科协组织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深化科协系统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保障,对于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更加紧密地把科技工作者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夯实党在科技界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2.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和在全国“科技三会”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与学会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学会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学会及其会员;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学会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学会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学会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学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学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科技人才支撑。

3.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实现学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党建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科学规范,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1)从现在起到2017年年底:建立省级学会党建工作台账,做到“五个清”,即业务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12月底前,省级学会党组织覆盖率提升到50%,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2)到2018年年底:省级学会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督促不符合要求的学会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市、县级科协也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早日完成目标任务。

4)通过3年至5年的持续努力,学会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学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会公信力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二、明确学会党组织功能定位

1.地位作用。学会党组织是党在学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眼履行党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服务贴近会员、团结会员、引导会员、赢得会员。

2.基本职责。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省委、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督促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2)团结凝聚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会员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会员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3)推动事业发展。激发会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学会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学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4)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会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人才干事创业。(6)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健全学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理顺管理体系。省委组织部已经批复同意省科协成立省科技社团党委,市、县(市、区)科协要成立科技社团党委,隶属于同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同时接受同级科协党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主要负责领导和管理同级科协所属学会党建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上级科技社团党委对下级科技社团党委进行指导。各级科协、科技社团党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召开学会党建工作会议,研究有关重要问题。注重上下联动,及时沟通学会党建工作动态信息,研究部署重点任务,运用基层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推进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1.积极探索在学会理事会层面设立党委或党建工作小组。在学会理事会层面设立的党委或党建工作小组成员由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中的党员组成,一般不超过9人,经学会理事会中的党员酝酿推荐,报同级科技社团党委批准,任期与学会理事会任期相同;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是党员的学会理事长担任,如理事长不是党员,则从是党员的副理事长中产生。

2.在学会办事机构普遍建立党组织。凡学会办事机构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且能够将组织关系转入到学会党组织的,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同级科技社团党委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部、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学科相近或地域相邻、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

3.实现全领域覆盖。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学会办事机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新成立或申请加入科协的学会,具备组建条件的,科协学会管理部门、科技社团党委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做到成立或加入时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学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学会党组织应及时向同级科技社团党委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同级科技社团党委应及时对学会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学会党委一般应设立纪委,并配齐配强纪委成员;学会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应设立纪检委员。

五、拓展学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

1.围绕学会健康发展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应与学会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开展主题活动等有效载体,与学会业务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相互促进。推行学会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应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可邀请非党员学会负责人参加。

2.贴近会员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学会党组织要深入了解、密切关注会员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组织开展会员欢迎的活动,提供会员期盼的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寓教育与服务之中,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突出学会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学会及其会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发挥学会人才、信息等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学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业务活动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社会共识。针对会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4.深入开展“双比双争”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以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比双争”活动。针对不同类型学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着力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参加学会党组织的活动。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注重把符合条件的学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学会中发展党员。强化党员管理监督,严格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6.贯彻从严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经常听取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坚决防止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

六、加强学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政治上强、热爱党的工作、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的党员担任学会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会内部产生,提倡党员学会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学会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学会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同级科技社团党委选派,可以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以从业务相关的党政机关干部中选任“第一书记”,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后,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

2.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适应加强学会党建工作需要,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学会党组织,应配备专职副书记。加强学会纪检组织队伍建设。注重把党性强、善于团结群众、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工作的优秀党员,选拔到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规范选拔标准和程序,选调讲政治、懂政策、有群众威信的党员充实到纪检队伍。党组织要重视和支持纪检人员开展工作,维护其正当权益,保障纪检工作顺利开展。

3.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工作。围绕推动事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服务广大会员、促进和谐稳定、培养锻炼干部目标要求,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把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学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纳入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挂职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拓宽选人渠道,重点从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在职、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从学会挂靠单位等相关单位选派。改进选派方式,鼓励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服务,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引导党建工作指导员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党建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和所在学会,要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4.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把学会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培训工作由各级科技社团党委会同同级科协学会管理部门、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对新任党组织书记要进行任职培训。重点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务知识、学会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服务学会发展的能力。

5.强化管理和激励。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学会特点的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使学会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学会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应向同级科技社团党委和本学会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根据实际给予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注重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建立党务工作者职务变动报告制度,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时,同级科技社团党委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帮助和支持。

七、加强对学会负责人的教育引导

1.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对学会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将有关内容写入学会章程。建立健全学会负责人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遵法守法、廉洁诚信教育。对党员负责人,要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党规党纪和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非党员负责人,要教育引导他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各级科协组织部门会同学会管理部门、同级科技社团党委共同抓好学会负责人教育培训工作。

2.搞好服务管理。各级科技社团党委要注意听取学会负责人对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各级科协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时,要听取学会负责人意见,帮助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对学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学会党组织、同级科技社团党委的意见。对政治方向有偏差、履行社会责任不积极、社会评价不良的学会负责人,要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八、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科协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学会党建工作的领导,把学会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同级科技社团党委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2.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学会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学会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加强阵地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学会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深化以抓党组织组建、抓党组织书记培训、抓党员发展、抓制度建设、抓活动场所建设,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党徽、送党报党刊、送电教设备、送制度挂图为主要内容的“五抓五送”活动,采取资源整合、学会自筹、同级科协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会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4.抓好督促落实。各级科协要认真研究制定学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完善学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控,严格考核评估,明确奖惩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宣传学会党组织、党员和学会负责人先进典型,营造学会党建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