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中国科协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报请中央批准共同设立“全国创新争先奖”。2017年开始首次评选。
2016年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发出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号召,要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赋予科技工作者更加光荣伟大的使命。广大科技工作者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转化创业,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涌现出一大批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为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经中央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设立“全国创新争先奖”。
“全国创新争先奖”主要表彰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转化创业、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作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科研团队。“全国创新争先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表彰10个科研团队授予奖牌,表彰不超过30个科技工作者授予奖章,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表彰不超过300名科技工作者授予奖状。
“全国创新争先奖”是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之后,国家批准设立的又一个重要的科技奖项,是国家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是国家科技奖项与重大人才计划的有机衔接,是仅次于国家最高科技奖的一个科技人才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