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
4.目前为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5.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支持人数
一般不超过5名,并择优推荐其中1名参加“世界最具潜力女科学家”项目评选。
(三)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1.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1-2名;
3.各有关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有关机构各推荐2-3名;
5.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